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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音乐作品版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泉州华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5 08:29:50

2019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还是非常重视的,并规定了相关的保护范围。小编已经为你整理好了资料,赶紧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保护范围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3、计算机软件: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其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权产生之日起计算。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止于该软件首次发表之日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该软件自开发之日起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予保护,换句话说,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从软件开发之日起,只保护五十年。

2、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自软件著作期产生之日起,截止于著作权人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即著作权人终止及其死亡之后五十年)。自然人之间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从最后一个自然人死亡之后的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著作权法定许可4大情形

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允许有偿使用其著作权作品,这种做法是不侵权的。著作权法定许可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一)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23条规定:“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我国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包括教科书的法定许可、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但应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所享有的其他权利。”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使用的目的必须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国家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不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大专院校的教科书就不适用法定许可;其次,使用的内容只能限于已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二)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被转载、摘编的是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其次,能够转载、摘编的主体同样是报社、期刊社。其他媒体如出版图书的出版社的使用不适用法定许可。值得注意的是,有权发表不得转载、摘编声明的是著作权人,而不是刊登作品的报刊。实践中,许多报刊杂志经常声称“未经本刊同意,不得转载和摘编本刊发表的作品”。此类声明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授权才有效。

(三)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其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被使用的是音乐作品,而且是已经被他人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如果先前的录制是非法的,即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录制为录音制品,其音乐作品不能作为法定许可的对象。其次,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必须独立录制,其不能翻录他人在先录制的录音制品。

(四)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我国《著作权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我国《著作权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该项法定许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播放的主体是广播电台、电视台;其次,播放的内容是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以及已发表的作品,但是不包括电影作品和录像制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包括哪些?

权利内容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通常包含下列内容:

①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②开发者身分权,即表明开发者身分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③使用权,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其中的翻译是对软件文档所用的自然语言的语种间的翻译。

④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⑤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任何其他人若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行使了这些权利,将构成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将受到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对于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亦给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①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是25年。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保护期满后,除开发者身分权以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对软件的开发者身分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②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③在保护期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指定的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费。

④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为了存档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软件著作权的归属软件著作权的享有者即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有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

怎么办理软件著作权?又有哪些好处?

虽然说作品自创作之日起就自动拥有著作权,但为自己的作品登记下著作权就能多一层保障,要是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可以充当证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怎么办理软件著作权呢?又有哪些好处?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

一、填写申请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二、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三、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四、审查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五、获得登记证书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到泉州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不在版权登记大厅本地的,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好处1、可以帮助著作权人确定权利归属。2、可以在作品被侵权时,能够进行维权。3、软件著作权登记也能保护权利人的相关经济利益。软件著作权登记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诉讼中,原告常常需要拿出原稿、原件、创作行为的证明材料、受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等作为权属证据。对一些没有发表或不为人熟知的作品要拿出相关原件或合同相对困难,而著作权登记内容,如著作权证书可起到类似证明作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已将著作权证书作为证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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